點擊次數:更新時間:2020-07-17 13:07:24【打印】
VOCS(揮發性有機物)廣泛存在于生活和工業生產環境中,其在大氣中形成的光化學煙霧,大多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性,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危害很大。我國《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2004)嚴格規定了33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閾值,對苯、甲苯、二甲苯、酚類、苯胺類、硝基苯類物質的排放上限做出明確規定。 不同行業主要VOCS監測因子 固定污染源VOCS主要來源于噴涂行業、皮革行業、石油化工廠、印刷行業、污水/垃圾處理廠、加油站泄露、生物質、燃煤、半導體工業、冶金工業等,主要檢測指標為苯系物,非甲烷總烴以及部分揮發性有機溶劑。我國目前廢氣VOCS排放監測要求標準,詳見下表。工業園區工業有機廢氣的在線監測,監測因子主要是TVOC與硫化氫;餐飲業產生的油煙主要包含苯,甲苯,二甲苯和多環芳烴等有害物質,運營期廢氣污染物主要包括可沉降顆粒物、細顆粒物及烴類物質等;汽車尾氣中含有大量的烯烴和多環芳烴如丁烯、甲苯和二甲苯等。
VOCS監測分析技術 固定污染源廢氣VOCS在線監測的污染物對象通常包括兩大類,即VOCS排放總量監測和VOCS組分監測,使用的分析技術主要包括傳感器技術、光譜技術、色譜技術、質譜技術等多種類型;雖然每個國家的標準和要求不盡相同,但目前監測設備的基本原理均為FID,由于對不同污染物監測要求不同,系統的前處理也不一樣,如非甲烷總烴里就分NDIR,Cutter,GC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