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次數:更新時間:2021-06-01 16:06:31【打印】
1、記錄要求 VOCs在線監測系統的日常檢查記錄應包含檢查項目、檢查日期、被檢項目的運行狀態等,每次檢查應記錄存檔,檢查間隔不得超過7天。 值得注意的是,每次替換時應記錄并存檔被替換的備件或材料的名稱、規格和數量。替換有證書的標準物質或標準樣品時,應記錄新標準物質或標準樣品的來源、有效期和濃度等信息,以符合法規的技術要求。 2、設備常見故障及排除 VOCs在線監測系統發生故障時,設備管理和維護人員首先要及時處理并記錄。在維護過程中,應留意以下幾點: (1)如需停用、拆除或替換,應提早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立案; (2)運維單位發現故障或收到故障通知,應在4小時之內趕赴現場處置; (3)對于一些易確診的故障,如電磁閥故障、膜破裂、氣路堵塞、數據采集傳輸儀死機等,我們可攜帶工具或備件到現場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此類故障的維修時間不應超過8小時; (4)維修之后,在儀器正常使用和穩定運行前,應保證所有維護內容均已完成,性能通過測試程序,并按照本技術指南對儀器進行校準和檢查。如替換了監測儀器,應重新調試及驗收之后才能正常使用和運行; (5)數據采集傳輸儀發生故障時,應在12小時之內修復或替換,已采集的數據不應丟失; (6)監測設備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和傳輸數據時,應及時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