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次數:更新時間:2023-09-04 15:09:48【打印】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是一種對可燃性氣體做出反應的氣體濃度檢測儀器,可用作檢測烴(甲烷、乙烷、丙烷、苯、乙炔、丁烷、正丁烷、異丁烷、戊烷、已烷、汽油、甲苯等),鹵代烴(氯代甲烷、亞甲基氯、三氯乙烷、氯乙烯),醇類(甲醇、乙醇、丙醇),醚(甲醚),酮(丁酮、丙酮),乙酸甲酯和其它化合物(氫氣、一氧化碳、硫化氫等)等。為了保證儀器的檢測效果,我們需要遵守相關的標準要求來設置氣體探測器的安裝高度,我們一起來了解下: 1.檢測比空氣重(分子量比值≥1.2)的可燃性氣體或毒性氣體時,探測器應設置在距離地面0.3米—0.6米處。 2.檢測比空氣輕(分子量比值≤0.8)的可燃性氣體或毒性氣體時,探測器應設置在釋放源上方2米高度內。 3.檢測比空氣略重(分子量比值≥1.0,且≤1.2)的可燃性氣體或毒性氣體時,探測器應設置在釋放源下方0.5米—1米處。 4.檢測比空氣略輕(分子量比值≥0.8,且≤1.0)的可燃性氣體或毒性氣體時,探測器應設置在釋放源上方0.5米—1米處。 在氣體探測器的安裝過程中,探測器的安裝高度應根據氣體的比重進行設置。如果釋放源在封閉場所或通風不良的半敞開式廠房內,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距離其覆蓋范圍內的任何一處釋放源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5m,而毒性氣體探測器距離其覆蓋范圍內的任何一處釋放源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2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