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次數:更新時間:2023-04-17 15:04:26【打印】
1、記錄要求 VOCs在線監測系統日常巡查記錄應包含檢查項目、日期、運行狀態等,每次巡查均應記錄存檔,每次巡查間隔不超過7天。 值得注意的是,每次替換零部件或材料時,應將替換的零部件或材料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記錄存檔。 2、常見故障及排除方法 當VOCs在線監測系統發生故障時,運營維護人員應立即處理并記錄。運維過程中應留意以下幾點: 1)需停用或者更換VOCs監測設備的,應提前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2)運維單位收到故障通知后,應在4小時內趕到現場處置。 3)對于一些易處理的故障,如氣路堵塞、電磁閥失靈等,可攜帶工具或備件到現場進行處理,此類故障的維修時間不應超過8小時。 4)儀器經維修后,應確保維修工作全部完成,同時按技術指南校準和檢查儀器。 6)如果數采儀或色譜儀故障,應在12小時內修復或替換,所收集的數據不能遺失。 7)監測設備因故障不能穩定采集、傳輸數據時,應立即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 |